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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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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量:

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引进的人才须与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在哈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对来哈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条件的,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为毕业生落户提供便捷服务。对自愿来哈就业、创业、生活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初级工以上的技能型人才,凭毕业证、初级职称、初级工以上证书和用人单位合同、本人申请、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在哈落户,其中,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可以随迁;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可到单位地址落集体户;在哈市无房产、无工作单位的,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落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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